二、项目编号:GXZC2017-G1-12745-JDZB
三、招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71号
联系人:姚忠强
联系电话:0771-5310615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项目联系人:温子萱
联系电话:0771-280891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9日
六、通知日期:2017年11月22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3页“第二章项目需求”中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总体要求“1.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技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就实质性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要求。技术支持资料可以为生产厂家公开发行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宣传彩页或技术参数。”
现更改为:▲1.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技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就技术参数及性能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要求。技术支持资料应为生产厂家公开发行或投标人盖章确认的产品宣传彩页等。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里关于主机光源系统、高清光学放大胃镜、放大肠镜“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所标注“▲”的符号全部删除。
3、原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章项目需求”中的放大肠镜技术参数“12.▲具有≥3等的可变硬度功能,提供顺畅的插入性能,满足不同医生的操作习惯及不同病人的需求。”。
现更改为:12.具有可变硬度功能,提供顺畅的插入性能,满足不同医生的操作习惯及不同病人的需求。
4、原招标文件第22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售后服务机构设置”评标标准“(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拟派产品维保服务的技术人员>3人得1.5分。(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培训基地的得1.5分。”
现更改为:(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拟派常驻广西的产品维保服务技术人员>3人得1.5分。(3)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设有可做动物实验的技术培训基地得1.5分。
5、原招标文件第22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售后服务机构设置”说明“①应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应附技术人员的用工合同或执业/职称证书复印件。③应附培训基地场所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①应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场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应附技术人员的执业/职称证书、2017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的复印件。③应附培训基地场所的证明材料。
6、原招标文件第19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资格审查(6)诚信要求中“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经查询 2015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视为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作否决投标处理。”。
现更改为:经查询 2014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视为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原定为“2017年11月3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12月1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定为“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12月11日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