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DVB+OTT、OTT智能机顶盒、IPON家庭综合网关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DVB+OTT、OTT智能机顶盒、IPON家庭综合网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633-184012123D95。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2018年8月31发布,现就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DVB+OTT、OTT智能机顶盒、IPON家庭综合网关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3-184012123D95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项目联系人:陈新沅 联系电话: 0771-280895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31日
六、变更公告日期:2018年9月30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标段1:DVB+OTT智能机顶盒和标段2: OTT智能机顶盒的“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四、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分标: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元/台) | 备注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保证金 |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
付款方式 |
| |||||
质保期 |
| |||||
投标单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机顶盒加工的所有费用: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装卸费、所有配件费用以及27个月保修等费用(含三个月待检测期)。
现变更为:
四、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分标: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元/台) | 备注 | |
1 |
|
|
|
| 含软件授权费 | |
2 |
|
|
|
| 含软件授权费 | |
3 |
|
|
|
| 含软件授权费 | |
…… |
|
|
|
|
| |
保证金 |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
付款方式 |
| |||||
质保期 |
| |||||
投标单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机顶盒、IPON家庭综合网关加工的所有费用:生产、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软件授权费、装卸费、所有配件费用、验收、知识产权相关资料移交、培训以及保修等费用。
2、本项目招标文件标段1:DVB+OTT智能机顶盒和标段2: OTT智能机顶盒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7.1.1 | 中标分配份额原则 | 标段1: 中标人数量 4 个,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分配份额为: 以中标人评标结果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排名第1名:8万台,排名第2名:6万台,排名第3名:4万台,排名第4名:2万台。 |
标段2: 中标人数量 2 个,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分配份额为: 以中标人评标结果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排名第1名:2万台,排名第2名:1万台。 |
现变更为:
7.1.1 | 中标分配份额原则 | 标段1:分为方案1和方案2 方案1为使用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中标人数量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分配份额为:以中标人评标结果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排名第1名:8万台,排名第2名:6万台; 方案2为使用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中标人数量 2 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分配份额为:以中标人评标结果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排名第1名:4万台,排名第2名:2万台。 投标人可就任一方案或两个方案进行投标,评标时将对方案1和方案2进行分别评审。 本标段方案1和方案2的中标人不可兼得。 |
标段2: 中标人数量 2 个,排名第1名使用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排名第2名使用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分配份额为: 以中标人评标结果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排名第1名:2万台,排名第2名:1万台。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2.1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产品电路参考设计资料和整机要求,投标人需要以此设计资料为基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加工生产产品,产品的外观和硬件电路需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2.2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全部软件资料,投标人不得对软件进行更改,投标人需要使用此软件对产品进行软件预装。根据技术原理,为确保软件在产品当中的的功能和性能一致性,投标人对于硬件电路当中的主要零部件,例如主芯片、相关的需要软件驱动的芯片,必须使用所选取方案的BOM表当中罗列的型号部件,不得作更改。
2.9 生产所需软件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人需要使用招标人提供的软件进行生产,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软件做任何更换、篡改、删除等行为。
现变更为:
2.1 招标人入围的方案厂家为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产品电路参考设计资料和整机要求,投标人需要以此设计资料为基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加工生产产品,产品的外观和硬件电路需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2.2 招标人入围的方案厂家为投标人提供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全部软件资料,投标人不得对软件进行更改,投标人需要使用此软件对产品进行软件预装。根据技术原理,为确保软件在产品当中的的功能和性能一致性,投标人对于硬件电路当中的主要零部件,例如主芯片、相关的需要软件驱动的芯片,必须使用所选取方案的BOM表当中罗列的型号部件,不得作更改。
2.9 生产所需软件由招标人入围的方案厂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人需要使用招标人入围的方案厂家提供的软件进行生产,中标人不得对招标人入围的方案厂家提供的软件做任何更换、篡改、删除等行为。招标人入围的2家方案厂家为:北京赛科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4、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