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采购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某单位基层单位荣誉墙(室)设计采购(项目编号:0633-2040456E2261)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 北海市某单位基层单位荣誉墙(室)设计采购 |
项目编号: | 0633-2040456E2261 |
采购人: | 北海市某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李干事 |
联系电话: | 17666660156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与西藏路交汇处银河产业城B1栋5层508 |
项目联系人: | 吴仁晖、 李妍茜 |
联系电话: | 0779-390099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4月1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4月9日 |
更正内容: | |
原磋商文件内容(P22):“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四、评审标准/ 1商务部分(25分)/业绩及信誉得分(20分):(1)201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过部队荣誉墙(室)设计,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满分10分。 (2)201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过政府机关单位、武警、消防、公安的荣誉墙(室)设计,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1分,满分7分。 注:以上业绩证明业须提供已完成成功案例的清晰设计图和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成交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复印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 现更正为:“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四、评审标准/ 1商务部分(25分)/业绩及信誉得分(20分):(1)201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过部队荣誉墙(室)、部队室内走廊文化、部队史馆设计,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2分,满分10分。 (2)201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过武警、消防、公安的荣誉墙(室)、室内走廊文化、单位史馆设计,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得1分,满分7分。 注:以上业绩证明业须提供已完成成功案例的清晰效果图和合同复印件为准,提供成交通知书无效;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复印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总金额页,否则视为无效。”
特此公告
北海市某单位 广西机电设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