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安全总线箱等设备更正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20-03-09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安全总线箱等设备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安全总线箱等设备

项目编号

0633-1940126BHM28

招 标 人: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

项目联系人:

苏树革

联系电话:

0770-20760253、2069239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项目联系人:

计锋、梁海凤

联系电话:

0772-8256329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1月2日

更正日期:

2020年3月9日

更正内容:

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本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的要求统一更正为:

(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应于2020年31715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快递至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三楼303会议室项目负责人收,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安全总线箱等设备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快递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日期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项目负责人信息:梁海凤,0772-8256329

(2)投标文件包装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后再发送快递,同时需在密封袋外粘贴联系方式,包括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原招标文件关于截标/评审的要求统一更正为:

(1)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截标活动。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对截标活动进行监督。

(2)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的,将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问题,投标人按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回复。

3、声明函(必须提供)

声明函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根据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遵循少接触、不见面的原则,特就投标事宜作出以下声明:

1、我方愿意授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代表我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确认开标记录、认可开标结果。

2、我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及其扫描件,我方均予以认可。

3、我方以上声明均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4、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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