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锡集团高峰公司2022年度常用警示牌、显示屏、宣传栏单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22-0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用警示牌、显示屏、宣传栏单价采购项目已由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招标编号:HXZB-高峰(CG)-2022060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用警示牌、显示屏、宣传栏招标采购单价项目,分为A分标和B分标。

A分标:地面警示牌、显示屏、宣传栏。

B分标:井下警示牌、显示屏、宣传栏。投标人可以就A、B分标分别投标,也可以就AB分标一起进行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地点:高峰公司机动科仓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生产证明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指定(允许)销售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制造商的类似型号产品至少有3套销售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即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材料复印件等资质证照材料到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办公室报名,也可以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邮箱(gfkyqg105@vip.163.com)进行报名,联系方式:苏工  电话:0778-7500366。

4.2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加盖有投标人公章。

4.3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2277日前,每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潜在投标人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室苏工处领取招标文件,或提供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人需在高峰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捌仟元。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开户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池市南丹县大厂支行;帐号4500169885105050288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上发布。

10.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丹大厂镇

邮    编:547205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778-7500366

电子邮箱:gfkyqg105@vip.163.com


广西高峰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