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卷烟厂动力车间空压制冷冷却塔升级维护(项目编号:0633-174042111L96)招标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17-11-20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南宁卷烟厂动力车间空压制冷冷却塔升级维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卷烟厂动力车间空压制冷冷却塔升级维护

项目编号:0633-174042111L96

招标内容:冷却塔升级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者提供近六个月来由投标人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截止日两年内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

1)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行为,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的;(3)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以上行为或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行为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企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20日至201711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143018(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本公告第2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请将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1日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3.4 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工本费以现金或刷卡形式一次性足额交纳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下述虚拟账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2303906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129,地点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见电子公告屏安排)。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china.net)、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zygygs.com)、广西招标采购网(www.gxbidding.com)上发布。

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

邮编:530021

联系人:梁欢、杨金龙

电话:0771-28335802833821

传真:0771-2830802

电子邮件:dept1@gxbidding.cn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