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电梯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633-174012135K6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包含4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制造或销售本次投标货物;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
3.3 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
3.4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获得制造商授权(提供制造商经销证明文件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 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有专门的电梯测试塔。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有效期内,即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及证明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下列证明材料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提交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
(2)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如为法人提供法人身份证,如为授权代表则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或长期经销授权书;投标人安装资质证书;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请以现金或刷卡形式一次性足额交纳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联行号:313611017053)
账号:1705012090027723
银行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1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见电子公告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密封性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x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创新西路9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322291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网址: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联系人:农工、覃工 电话:0771-2833532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