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节能监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重)(GXZC2017-G1-13451-JDZB)招标文件更正公告2
项目名称: | 节能监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重) |
项目编号: | GXZC2017-G1-13451-JDZB |
招 标 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 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
项目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771-2328388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
项目联系人: | 蒋工、旷工 |
联系电话: | 0771-280896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12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12月29日 |
更正内容: | |
1.原招标文件内容:第30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5中 投标保证金:1分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2分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分标: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4分标: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5分标: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6分标: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7分标: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现更正为: 投标保证金:1分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2分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分标: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4分标: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5分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6分标: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7分标: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26页第二章7分标中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除“工具包”、“皮托管 ”外其他所投产品说明书原件(产品包装内的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46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或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类型的设备2017年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或校准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 ▲1. 1分标~6分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或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类型的设备2017年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或校准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7分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或与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类型的设备2017年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定报告或校准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2. 1分标~6分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原件(产品包装内的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7分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除“工具包”、“皮托管”外其他所投产品说明书原件(产品包装内的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 |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