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视频节目制作项目(项目编号:GGZC-2018-J3-20124-JDZB)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 | 视频节目制作 |
项目编号: | GGZC-2018-J3-20124-JDZB |
招 标 人: |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
地 址: | 西江科技创新产业城 |
项目联系人: | 徐主任 |
联系电话: | 0775-4258271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贵港市世纪花园南区4-13 |
项目联系人: | 韦工 |
联系电话: | 0775-436801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9月18日 |
变更日期: | 2018年9月21日 |
变更内容: | |
1、原谈判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一、技术或服务要求”“▲11、保修服务期:从成交之日起保修服务为一年,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修改,制片”现更正为“▲11、保修服务期:从成交之日起保修服务为一年,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修改,制片。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拍摄任务通知后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2、原谈判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一、技术或服务要求”“▲12、成片制作完成,得到采购方确认后,供应商制作好的成片必须在采购方指定LED屏幕播放一年,每天至少滚动播放5次以上,具体LED屏幕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现更正为“▲12、成片制作完成,得到采购方确认后,供应商制作好的成片(12分钟以及3分钟版本)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人流量大及车流量大的路段LED屏幕播放一年,LED屏幕分辨率必须是高清1920*1080及以上,每天至少滚动播放5次以上,具体LED屏幕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原谈判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一、技术或服务要求”增加“▲13.本项目要求必须全年随时随地跟踪拍摄,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贵港设定固定的办事处或承诺成交后在贵港市区内成立办事处,且承诺办事处具备一套(含)以上专业拍摄设备及一辆(含)以上拍摄专用车, 在签订合同前由采购单位统一考察现场(包括核查成交供应商的场地使用证明材料、车辆及设备归属成交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情况);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至少派驻 3 个拍摄人员长期驻扎在贵港市区内,在响应文件中需注明派驻人员信息(在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核实派驻人员合同原件),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可随时考察成交供应商办事处情况,如未履行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14.编剧人员要求:具备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编剧职称,提供编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原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现场踏勘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9点30分,现更正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8点10分。 5、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时间、及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18年9月26日15时30分延期至2018年9月27日15时30分。 | |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