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钟山县清塘镇新龙村土地开垦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钟山县清塘镇新龙村土地开垦项目已由钟山县国土资源厅局以 钟国土资报【2015】219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钟山县清塘镇新龙村土地开垦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SZFCG2017工字640号。
项目名称:钟山县清塘镇新龙村土地开垦项目。
建设地点:钟山县清塘镇新龙村。
建设规模: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479.09万元。
要求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钟山县清塘镇新龙村土地开垦项目图纸及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设计单位:南宁市恒业土地咨询有限公司。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入围企业并提供页面截图。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信用登记被评为D级的单位报名。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刷“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 进行现场报名。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及图纸费售价:文件费250元/套,图纸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方式: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支付工程款;每次支付的额度为承包人当月完成的工程造价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为已完成工程量有60%。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经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价的97%,留3%作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365天,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招 标 人:钟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钟山县民族街7号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1号
邮 编:546899 邮 编:546899
联 系 人:廖芳琳 联 系 人:栗晓奇
电 话:0774-8972065 电 话:0774-5297067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