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检测澄清公告
梧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检测 | |
项目编号: | 0633-1840621D7L11 |
招 标 人: | 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东一路23号西侧(中恒体育场)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774-3950052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24楼 |
项目联系人: | 廖榕榕 |
联系电话: | 0774-583666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29日 |
澄清日期: | 2019年1月10日 |
澄清内容: | |
1、有投标人问:P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考核期中“考核期是指: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与P23页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类似检测项目业绩中“类型项目: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类型项目: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准。 2、有投标人问:P22页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中“注:以上人员需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附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18年10月-2018年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员工需提供事业单位编制证。”近3个月是多少? 答:“注:以上人员需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附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18年9月-2018年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员工需提供事业单位编制证。”。 3、有投标人问P67页投标函中“检测酬金总额=检测点数×标准收费×(1—投标下浮系数)= 元”请确认计算公式。 答:“检测酬金总额=标准收费×(1—投标下浮系数)= 元” 特此公告,请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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