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承诺入围的通知
(编号:YLZC2018-G1-0087)
各相关供应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玉林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进行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诺遵守《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协议书》和本通知规定,按期提交承诺文件并接受采购人按财政部第87号令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成为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供应商。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入围原则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
(二)项目编号:YLZC2018-G1-0087
(三)采购内容:
A分标:办公用品,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
B分标:办公设备,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
C分标:家具用具,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
D分标:生活电器,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
E分标:数码设备,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
F分标:灯具用具,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
采购目录详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50999)。采购单位采购的货物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属于A、B、C、D、E、F分标采购目录内;
2、采购纳入当年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标准单个采购预算金额为15万元(含15万)以下的货物。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玉林市辖区内的用户需求具有快速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2)2015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平台对接
方法一:申请网上超市采购的供应商要求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网上交易平台(提供交易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交易流水)或在主流电商平台(天猫或京东或苏宁)开设网店,且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
方法二:中小微型供应商也可承诺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免费网店系统开设网店(可实现手工上传商品,上传的商品必须具有供应商在天猫、京东、苏宁、生产厂家官网四个渠道中任一平台上的销售链接),并通过该系统进行收发货管理。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销售的价格(根据合同签订前10个工作日销售记录对比)。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
(6)非玉林市辖区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60日内,须在玉林市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例如在南宁市注册的供应商,向玉林市供货的,须在玉林市辖区内注册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并在签订协议前向玉林市财政局提供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2、服务要求:
(1)具有面向政采云平台客户服务的专属售后团队和服务热线,售后服务机构完备;同时要求在玉林市辖区内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接到通知后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2)要求供应商于入围结果公示结束后60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完成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可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50999)进行注册,并将注册的书面资料提交玉林市财政局复核备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对接及商品上传相关事宜,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五)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1、一旦发现入围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玉林市财政局将取消其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玉林市财政局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政采云平台公司数据分析结果确定相关情况。网上超市供应商在全市辖区内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玉林市财政局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直至取消其网上超市供应商资格,并在下期网上超市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单位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或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销售价格(根据合同签订前10个工作日销售记录对比)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玉林市财政局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玉林市财政局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商品市场平均价或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销售价格下调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超市完成调整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1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合同(订单)的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5)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单位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6)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2次或被黄色预警3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7)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8)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9)向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0)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1)其他违反采购文件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2)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3)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4)拒不执行财政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5)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本入围通知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2月27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采购文件。
4、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林继媛;联系电话:0775-2680681、18077591825
(七)承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承诺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3月9日08:30至09:30止(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承诺文件将予以拒收);
2、承诺文件递交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八)截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3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室截标,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截标会议。出席截标会议的供应商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选择不参加截标会议,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九)采购保证金:
1、金额:
A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B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C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D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E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F分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供应商如对本项目多个分标(如有)分别进行报名的,应按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
A分标: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7050120900277234193623
B分标: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7050120900277232258977
C分标: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7225768
D分标: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7050120900277237790560
E分标: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1723704
F分标: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9814572
特别说明:上述账号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下设的本项目专用虚拟账号,与本项目唯一关联,保证金退还时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式,因此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汇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形式递交的保证金。
3、供应商在入围承诺文件中附上保证金汇汇款底单复印件。
4、入围供应商按要求与玉林市财政局签订《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协议书》时,须向玉林市财政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评审时间及入围原则
1、评审时间:2018年3月9日09:30
2、入围原则
按财政部第87号令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入围承诺文件。
(2)对报名供应商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相关信息由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玉林市内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中小零售商家参与网上超市上线。
(4)经审核后推荐,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5)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十一)其他
在协议期间,玉林市财政局视执行效果,适时调整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按季度(或视情况)组织增加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
四、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http://www.yulin.gov.cn)
(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玉林市财政局
联系人:江雪;联系电话:0775-2697961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建安街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继媛;联系电话:0775-2680681、18077591825
电子邮箱:175299379@qq.com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756—11号社会保障局及农业银行旁
3、政采云平台公司对接咨询联系人:
刘川 18867103571,电子邮箱:liuchuan@cai-inc.com;
4、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5-2681183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建安街1号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附件1:供应商须知
附件2:《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协议书》
附件3:《2018-2020年度玉林市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进驻供应商项目(I期)承诺入围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4:《项目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