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四馆合一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四馆合一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18-451421-50-03-03862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扶绥县四馆合一项目
招标编号:0633-184022255I59
建设地点:扶绥城南新区核心区域,毗邻城市主要的文化与景观轴线,园湖路南面、扶南大道(原银岭路)西面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1960 ㎡,其中拟建设图书馆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7030 ㎡;科技馆地上3层,建筑面积为7555 ㎡,博物馆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8000 ㎡,档案馆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5220 ㎡,商业建筑面积630 ㎡,架空层面积2845㎡,以及地下室建筑面积10680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72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
2.2招标范围: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各阶段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方可进入下阶段工作,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当地财政评审部门审定)、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及相关采购(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直至分项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不包括博物馆、科技馆的室内布展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2018年12月 10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进行网上报名。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 3 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 10 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服务费每个投标人收取0.00元。
5.2 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 28 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发布。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电话:0771-7521999
招 标 人: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空港大厦8楼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
现代城7层
邮 编:5321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谭玉华、张昊
电 话: 0771-7516799 电 话:0771-2830133
电子邮箱: fsct7516338@163.com 电子邮箱:dept5@gxbidding.cn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
支行
账 号:1705012090027723
2018年12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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