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隆林县梅达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电函〔2017〕2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2017〕206号文下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7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项目法人为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文号为百水招标备案〔2018〕5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隆林县克长乡梅达村。
建设规模:广西隆林县梅达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梅达一厂要求2018年9月完成土建、金结安装工程,2018年9月至12月完成所有设备安装;梅达二厂在2018年10月-2019年1月完成土建施工,2018年12月-2019年2月完成所有设备安装。
招标范围:梅达一厂、二厂电站厂房改建(造)、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且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为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即查询期限为开具告知函之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副本)。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2018年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7年9、10、11月或10、11、12月 )参保缴费证明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至投标文件副本,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要投标报名,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均可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份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小时在开标现场(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参见电子大屏幕安排的开标厅)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并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定于2018年 4月23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打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招标人约定: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工程定于2018年 5月3日 9时30分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公开开标。
招 标 人: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社区兴民路51号
邮 编:5335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6-828118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环球大厦左塔楼15层 1527 室(百色分公司)
邮 编:533000
联 系 人: 袁桂清、张启才
电 话:0776-2222600
传 真:0776-2873975
E-mail: dept_bs@gxbidding.cn
网 址:www.gxbidding.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6-2850925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216909
 
招标人:广西隆林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