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 | 某单位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0633-184017139559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
项目联系人: | 覃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771-28335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4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4月26日 |
更正内容: | |
1、原询价公告内容:第5点询价通知书的获取:“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询价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询价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4月17日08时30分00秒起至2018年4月25日17时30分00秒止”。 现更正为:“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询价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询价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4月17日08时30分00秒起至2018年5月2日17时30分00秒止”。 2、原询价公告内容:第6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4月27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2018年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现更正为:“供应商应于2018年5月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2018年5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3、原询价通知书内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4.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27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截标时间:2018年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3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截标时间:2018年5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