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的委托,拟对白云镇竹山村板浪屯台区改造等21个工程项目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崇左供电局2015年第01批物资公开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0633-154012413617;
1.3招标内容:C型线夹、穿刺线夹1批,详见招标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商业信用,具备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2.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取得产品代理的合法授权;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1 2015年9月23至2015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 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710室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费用及缴纳方式:
3.2.1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2.2 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个人账户转账、现金缴费。采用个人账户转账及现金缴费方式的,须按以下要求办理:(1)以个人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的,付款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2)以现金缴费方式交纳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自行到招标公司的开户行办理。
3.3购买文件所需资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3.3.1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附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3标书费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备注信息须注明采购编号及标段号(如有)、标书费等字样,不接受ATM、支付宝等不能确认付款单位的转账)。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10时整,地点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详见电子公告屏安排)。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举报信箱:czgdjjw@163.com
举报电话:0771-7962266
招 标 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东侧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0771-796240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联 系 人:廖保修、邹华
电 话:0771-2833580、2833821
传 真:0771-2830802
邮 箱:dept1@gxbidding.cn
开 户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联行号:313611017053)
账 号:1705012090027723
银 行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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