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废水处理项目工程施工已由河池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以河工信函【2011】2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申请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33-13402215503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为废水处理能力12000立方米/天。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河池市大厂镇高峰公司填充站南面的闲置地,工程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构筑物体积3402.24立方米,本项目概算投资额为:3665万元。
2.2 招标范围:包括旋流器反应槽、中间水池、清水池、初沉池、污泥浓缩池、传达室、辅助车间、厂区道路、管网等设施的土建施工工程。
2.3 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自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日至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拟派单位法人或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提交以下投标报名材料,报名通过后须由报名人持报名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投标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和清单费用),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材料: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近1个月内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表、注册建造师自2011年1月以来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2 除上述资料外,区外来桂企业还需提交《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表》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4.3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提供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同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4.4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南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ztb.gxi.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和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吴宁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778-24931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联系人:薛工、卢铭曦 电话:0771-2808035、2808961 传真:0771-2808185、2843545
网址: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 电子邮件:dept5@gxbidding.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号:1705012090027723
监督部门:南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8-7231711
2013年2月1日